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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国商所 - 公司注销后,注册的商标怎么办?20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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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17: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知识和内容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是领域内专业的企业平台,欢迎您的关注和了解!


  回答:不是的。

  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拿到了商标权。当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时,意思是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国家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局受理了你的商标。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还没有取得真正意义上商标权。

  误区二:注册商标可以用在任何产品上?

  回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使用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误区三:可以随意更改商标

  回答:不是的。

  商标注册成功后,觉得当时注册的商标图样不好看,就自行将注册商标重新设计或者添加其他的元素再进行使用,比如图形、增减文字等等。

  依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乱改动商标样式,有可能会失去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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