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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美满婚姻并非仅有爱的奉献,和谐生活更是不可或缺的元素。若其中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生理缺陷,导致夫妻性生活无法正常进行,这无疑给原本美好的婚姻生活埋下了定时炸弹。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专打房产纠纷的律师https://www.wenlilv.com/h-col-107.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如果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其生理缺陷,婚后另一方因此提出离婚,或婚后因生理原因无法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另一方提出离婚,一般可以获得法院批准。然而,在实践中,如何操作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通常来说,我国在处理因生理缺陷导致不能性生活而起诉离婚案件时,往往会持比较慎重的态度,并努力帮助解决问题,甚至为此规定一定的期限。简而言之,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私生活,因此在取证和开庭审理时通常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
若婚前有生理缺陷或疾病而隐瞒,若这并不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虽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治愈,另一方不能提起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但可因感情破裂为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离婚处理。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已经给出了相关意见: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以及一方婚前隐瞒了严重疾病婚后导致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总之,对于婚前隐瞒生理缺陷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来解决。如果问题严重到无法维系婚姻关系,那么及时采取行动可能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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