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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张某某,男,汉族,1999年1月1日出生,***省***市(户籍地址),身份证号***李迈律师https://www.wenlilv.com/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出借人:韩某某,女,汉族,1991年2月2日出生,***省***市(户籍地址),身份证号***
担保人:王某某,男,汉族,1998年3月3日出生,***省***市(户籍地址),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张某某向韩某某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二、借款用途
张某某承诺该款项仅用于周转公司运营用途,不作他用。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每月*%,利随本清。
五、担保条款
1.王某某向韩某某保证张某某按期清偿借款,张某某到期清偿借款的,王某某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2.王某某对张某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某某不能依约清偿到期债务的,由王某某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借款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为主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出借人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3.经韩某某同意,王某某以其位于***的一套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若张某某到期不能归还韩某某借款,韩某某可将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借款人:(签字) 出借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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